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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林长制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区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更新公示
  • 来源: 新余渝水区林业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5-11-18 17:18


为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真正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建设美丽渝水提供坚实生态支撑。现将渝水区区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予以更新公示(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影响渝水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举报电话:0790-7138572

附件:渝水区区级林长及其责任区域

                      渝水区林长制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渝水区区级林长及其责任区域

一、区级总林长    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渝水区(含高新区)全域

二、区级副总林长:  区委副书记、区长

责任区域:渝水区(含高新区)全域

三、区级林长

1.周金林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区域:下村镇、人和乡

2.区委常委、良山镇党委书记

责任区域:珠珊镇、良山镇

3.龚小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界水乡、城北办事处、孔目江办事处

4.  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水北镇、鹄山镇

5.徐诗龙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渝水公安分局局长

责任区域:南安乡、新溪乡、百丈峰林场

6.敖海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责任区域:水西镇、城东办事处、马洪办事处

7.  区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罗坊镇、姚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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