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新余渝水区林业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5-11-18 17:18
为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真正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为建设美丽渝水提供坚实生态支撑。现将渝水区区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予以更新公示(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影响渝水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举报电话:0790-7138572
附件:渝水区区级林长及其责任区域
渝水区林长制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渝水区区级林长及其责任区域
一、区级总林长:彭 勇 区委书记
责任区域:渝水区(含高新区)全域
二、区级副总林长:郭 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责任区域:渝水区(含高新区)全域
三、区级林长
1.周金林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区域:下村镇、人和乡
2.彭 翔 区委常委、良山镇党委书记
责任区域:珠珊镇、良山镇
3.龚小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界水乡、城北办事处、孔目江办事处
4.姚 鑫 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区域:水北镇、鹄山镇
5.徐诗龙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渝水公安分局局长
责任区域:南安乡、新溪乡、百丈峰林场
6.敖海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责任区域:水西镇、城东办事处、马洪办事处
7.赵 彬 区政府党组成员
责任区域:罗坊镇、姚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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