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新余建设规(2021-2025年)》《新余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等精神,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林,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求。二是列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的重点内容。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体研讨、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科学立法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综合治理,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支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发挥职责到位。制定并印发《新余市林业局2024年推进普法依法治市暨法治林业建设工作要点》《新余市林业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林业部门总体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四)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依法治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新余市林业局关于打造林长制升级版持续推进护林员“一员变五员”工作的通知》,全市90%的护林员基本实现了向“森林防火员、有害生物防疫员、野生动植物保护员”转变,60%的护林员基本实现了向“林业法规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转变。二是积极开展“护绿”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护绿”专项行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与“全市开展矿山涉林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光伏发电项目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湿地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市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破坏林地、草地、湿地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结合起来。三是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三大专项”行动。市林业局针对各类矿山违法占用林地,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侵占林地、草地、湿地,光伏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不规范等情况,制定了《新余市林业局深入开展矿山涉林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压实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案》《新余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违规占用林地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新余市林业局深入开展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破坏林地、草地、湿地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方案》3个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相关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四是开展《林业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务操作》专题学习讲座。邀请江西省林业局专家郑荣娜主任授课,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及案件的移送方面,讲座具有较高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提升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新余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开展了2024年林业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会,对评查打分最高的3个案卷作为优秀处罚案卷推荐参加省林业局2024年优秀案卷评查活动,我市渝水区林业局制作的《某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获评2024年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六是积极探索实施林业执法新机制。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法院联合制定下发《新余市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意见》,12月9日,在新余市林业局召开了“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今年以来,四个单位通力合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协作办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七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局“赣林码上通”合作协议、公益林管护能力提升等项目提供合同审查修改二十余次,为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八是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林业普法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联合市、县(区)林业局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结合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企业、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及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守牢主责主业,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坚持林长制高位推动。2024年,市本级及四个县区均及时召开了总林长会议;市、县两级签发总林长令12份;市、县两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对林长制工作做了10余次批示,有效推动了各级林长履职;市、县两级林长累计巡林148次,两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72个。二是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新余市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2024年开展对森林资源“双随机、一公开”等联合抽查8次,实现联合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完成率100%、公示率100%。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将林业监管信息和监管动态上传江西“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局行政检查监管事项覆盖率100%,2024年全年发布监管动态信息35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旧存在。由于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加上基层监管不到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仍然存在,森林防火、资源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学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法用法不够深入。法治意识依然淡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素质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带头遵法,强化法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秉公用权,恪守宪法法律,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带头学法,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党组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培训、自学等形式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活动;年内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4次,其他林草法律法规和党纪法规学习12次。三是带头守法,捍卫法治尊严。不断提高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廉洁从政观念,规范自己言行举止。把严格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作为最基本的要求,牢记法律红线决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决不可逾越,自觉接受宪法法律的监督与制约,真正把权力关进宪法法律的“笼子”。
2.切实履行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林业工作的各个方面。
四、2025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余市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配足配强人员,确保充足的人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线上与线下教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林业执法队伍。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法治宣传,着力提高宣传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确保林业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新余市林业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