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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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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新余建设规(2021-2025年)》《新余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2025年)》,《中共新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林,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求,召开党组会对大会报告和大会系列讲话等进行学习交流研讨,在学深悟透中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内涵。二是列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的重点内容。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体研讨、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三是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林业普法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江西省生态文明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企业、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及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开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专题学习讲座。邀请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和改革处处长李俊文进行辅导授课,从江西省林长制实施背景、《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立法背景、《江西省林长制条例》主要内容、林长制下一步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刻阐述,此次授课对我市全面推进林长制打造升级版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高科学立法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建为引领,以学促知、以知促行,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组织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内工作。组织全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146人参加了2023年全省林业系统分类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8.63%。通过此次考试,“以考督学、以考促学”极大增强了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综合和林业法律知识水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水平。

(三)坚持综合治理,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支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发挥职责到位。制定并印发《新余市林业局2023年推进普法依法治市暨法治林业建设工作要点》《新余市林业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林业部门总体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四)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依法治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印发了《新余市林长办关于<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存量问题清零、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数量压减、推进“党建+林长制”工作机制建设强化、森林质量和效益提升、森林火灾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5个专项行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市、县(区)林业执法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新余林区平安稳定。2022年至2023年9月,全市共查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68起,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00余万元,其中移交刑事案件14起,涉及金额达540万元。2023年9月,在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会上,我市分宜县作为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2023年共发现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2件,分宜县与渝水区分别各一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分宜县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案,该案件根据磋商结果与第三方鉴定,林业部门决定对违法人员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额共计4500元。渝水区的下坊铁矿涉嫌违法占用林地案,该案件根据磋商结果与第三方鉴定,林业部门决定对违法人员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额共计1540元。四是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新余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开展了2023年林业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会,对案卷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阶段开展评查,逐一罗列出被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交流讨论并互相提出改进意见。对评查打分最高的3个案卷作为优秀处罚案卷推荐参加省林业局2023年优秀案卷评查活动,2022年我市获评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五是积极探索实施林业执法新机制。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了“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每季度涉林领域信息互通共享,与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市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春风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强了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23年11月16日,新余市公安局办公室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施行林警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六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局公益林管护能力提升、智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等项目提供合同审查修改二十余次,为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五)守牢主责主业,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坚持林长制高位推动。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市级总林长签发了2023年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地全面落实林长责任,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及林业重点工作;市级副总林长签发2023年2号林长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的令》,市、县两级签发总林长令共7次;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市县两级林长深入各自责任区域开展森林督查、森林防火、油茶产业发展等巡林调研活动共116次。二是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新余市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实现“双随机”抽查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年内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8次,实现联合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完成率100%、公示率100%。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将林业监管信息和监管动态上传江西“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全局行政检查监管事项覆盖率100%,2023年全年发布监管动态信息43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依旧存在。由于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加上基层监管不到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仍然存在,森林防火、资源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学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法用法不够深入。法治意识依然淡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素质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市、县执法办案人员严重不足,各县均无独立设置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无专职人员,特别是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后,依靠当前林业执法队伍,难以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对县区林业行政执法处罚案卷的监管不够。市林业局政策法规科对县区林业部门执法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少,案卷质量不高。

四是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不到位。林业局属新余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但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不多。

五是宣传仍有死角。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方式不够创新,横向纵向宣传不够到位,普法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仍需加强,林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未能杜绝。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带头遵法,强化法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秉公用权,恪守宪法法律,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带头学法,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党组会、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培训、自学等形式开展林草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活动;年内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4次,其他林草法律法规和党纪法规学习16次。三是带头守法,捍卫法治尊严。不断提高自身的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廉洁从政观念,规范自己言行举止。把严格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作为最基本的要求,牢记法律红线决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决不可逾越,自觉接受宪法法律的监督与制约,真正把权力关进宪法法律的“笼子”。

2.切实履行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市林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政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林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具体环节。健全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站位、在更高起点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为美丽新余生态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人员,确保充足的人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实现执法机构和人员力量能够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林业执法队伍。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法治宣传,着力提高宣传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确保林业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确保林业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五)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担当意识,以坚强的党性原则、鲜明的政治态度、严明的纪律要求,以上率下、带头示范。

(六)抓好涉林安全维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维稳动态,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妥善疏导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七)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充分利用林长制对保护林草资源的作用,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把依法治林和“严管林”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新余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