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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召开“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工作总结会
  • 来源: 局林政科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12-10 08:53

12月9日,新余市召开“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以此进一步发挥“四长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更好推动下一步工作。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分管领导与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林长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就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发言,并就下一步深化“四长联动”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扭转我市森林资源较为严峻情况的现实需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要的目标要求,也是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全面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维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二是要充分肯定今年建立协作机制工作取得的成绩。今年以来,四个单位通力合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在信息共享、协作办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领域立刑事案件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检察机关建议林业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立案3起、制发检察建议3件,办理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渝水区林业局联合渝水区检察院在百丈峰林场共建了200余亩林警生态保护林,签订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分宜县检察院在分宜昌山生态林场实施了涉林刑事案件生态维护点,就中亿矿业、东坑矿业占用林地案,种植木荷、檫木、马褂木等,修复面积128亩。三是要继续深化机制合作争取取得更大成效。要继续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协作办案、联系督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行政司法衔接、履责监督及案件处置闭环管理等8个方面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出涉林典型案例,加强跟踪报道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作者:刘  慧
编辑:廖  沙
编审:袁志勇  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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