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
林业窗口
一
次
性
告
知
单
(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迁移一级、二级古树和名木的审批)
“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迁移一级、二级古树和名木的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一、受理材料清单
1.迁移申请书(时间、地点、原因、树种、级别、数量等);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迁移方案,其中古树名木属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方案中还必须附有迁移补偿协议。
二、办理流程(20个工作日内办结)
1.申请(申办单位网上申请或携带法人身份证到窗口申请);
2.受理、审查(窗口审查提供材料是否齐全,1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受理,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3.勘察、论证、听证(种苗科,9个工作日内);
4.领导审签(1个工作日内);
5.上报市人民政府(科室审批)(8个工作日内);
6.出件(窗口,1个工作日内)。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
市林业办证窗口:0790-6422707;
市林业局种苗科:0790-643517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