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
林业窗口
一
次
性
告
知
单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一次性告知单
一、受理材料清单
1.调运苗木、木材及其制品的合法有效材料,提供以下之一:合法有效的植物采集证,采伐证,运输证,其他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如处罚文书、市林业局抄告单);
2.合法有效的产地检疫合格证(采集、采伐林木和苗木出圃的)或合法有效的检疫合格证(转办且存放超过一月的)或同批次货物一月内有效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松属植物除外);
3. 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一车一检,双线以上填写好);
二、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4个工作日内办结)
1.申请(申办单位、个人网上申请或携带法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窗口申请);
2.受理、审查(窗口审查提供材料是否齐全,1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受理,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3.检验检疫审批(林检站,2个工作日内);
4.出件(窗口,1个工作日内)。
特殊说明:跨省运输时由窗口代为在系统内申请“检疫要求书”,目的地林检机构24小时内办证系统内签发或拒签“检疫要求书”,拒签的将不予许可发证。
三、收费标准
免收费
四、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
市林业办证窗口:0790-6422707;
市林业局林检站:0790-644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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